4月16日下午,佛山市召开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融合监管改革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了佛山市市场监管领域推动融合监管改革工作情况及主要成效。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浩斌介绍,推行改革以来,佛山市打造“无事不扰”的新型监管体系,最大程度推动监管人员“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有效解决了市场监管领域事项多、频次高、重复性检查等问题。

佛山市召开深化市场监管领域融合监管改革新闻发布会
构建“智慧中枢”
打造全周期监管新模式
据介绍,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坚持科技赋能精准监管,以数字化转型升级为突破口,搭建覆盖市、区、镇(街)三级的市场监管一体化监管平台等方式,实现“三个突破性转变”:“数据孤岛”变“数据枢纽”、“人工巡检”变“智慧集成”、“被动处置”变“主动预警”。
目前,佛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佛山市场监管数字底座归集许可注册、业务监管、行政处罚、投诉举报、年报报送等数据,构建“一企一档”全景画像。经过数据治理,形成了标准统一的企业信用数据库,日均处理数据超50万条,为市场监管领域检查事项“一次通查”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同时,创新开发“佛山市监”小程序,统一行政检查平台管理,通过PC电脑端或手机移动端操作,全程电子化和全链路留痕,有效解决重复录入、多头报送等问题,为基层松绑减负。
此外,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还以“信用、风险”为基础靶向,全面构建佛山本地化的“通用+专业+公共信用”三维信用风险模型,对全市170多万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级覆盖率达100%,通过合理确定、调整抽检比例和频次,能合并检查的,不重复检查;能联合检查的,不多头检查;能通过非现场、信息共享、智慧监管等方式监管的,不入企实施现场检查。
推进“三融监管”
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
针对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等痛点,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以双随机“一单两库”为抓手,创新建立事项融合“统一清单”、对象融合“进一次门”、场景融合“一单覆盖”的三维融合监管机制,致力于实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有感服务,无感监管”的目标。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叶奕茂介绍,融合监管改革实施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探索以有限的监管资源开展高效的市场监管工作,各业务监管领域执法人员之间协同支撑力度得到进一步强化。另外,佛山市市场监管局严格落实权责清单制度,起草制定《佛山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包含行政检查事项主项55项、子项130项,打通监管业务壁垒,大幅削减对同一经营主体重复检查的几率。
据悉,改革前,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存在来源不一、交叉重复等问题,经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从原来932个事项、228份检查表,清理合并至130个事项、76份检查表,检查事项压减86%、检查表压减66.67%。
场景融合“一单覆盖”方面,佛山市市场监管局对较为集聚的多个经营主体或涉及多个领域检查事项的,建立零售药店、商品交易市场、商业综合体、工业产品企业、食品生产企业等“场景式”检查事项清单,按照“一场景一清单”方式,推动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以零售药店为例,实行融合监管后,检查项目瘦身68%,涉企检查减少70%左右,佛山零售药店融合监管也被评为2024年广东省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优秀项目。
释放改革红利
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融合监管改革实施以来,实现政府行政效能、经营主体活力、融合治理能力的‘三提升’,逐步形成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融合监管体系。”陈浩斌介绍,以零售药店为例,改革前,药品、医疗器械、计量、价格等监管需多组人员共同参与,改革合并检查事项后只需一组人即可完成多项监管任务,检查平均耗时从3小时压缩到1小时,涉企干扰减少70%左右,不仅减轻了企业迎检负担,还提高了监管精准度和效率。
他表示,推行融合监管改革后,企业也可将更多的资源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专注企业发展,推动监管效能与服务效能双向提升,市场活力持续被激发。另外,融合监管改革不仅对事中环节进行融合,还从事后处置建立闭环,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融合治理,为企业减负、为市场增效。如,对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包容审慎监管,2024年惠及企业1224家;建立一体化运作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机制,更快响应民生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陈浩斌表示,佛山将继续迭代升级融合监管改革,全链条提升监管精准度、有效性,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尽最大努力为基层减负、为群众服务、为发展赋能,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大力推动佛山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再造一个新佛山!
具体而言,接下来将高效整合基层在特定场景涉及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多个事项,监管人员只需录入一个融合检查记录表单,后台通过技术手段将融合检查表自动拆解为各类单项检查表、智能匹配标准文书,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作负担;进一步优化完善佛山市场监管智慧一体化平台,规范行政检查标准程序。
此外,佛山还将加强与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融合,试点AI监管、大数据预警等非现场监管,探索对综合信用评价好的经营主体开展书面、远程核查监管;对不涉及安全、生命健康的行业领域,建立“无事不扰”清单,对可通过信息共享核验的事项,原则上不入企检查,减少入企检查频次;建立“非现场+现场”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数字化赋能经营主体风险评价,对非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较高风险对象,采取进一步现场精准监管排除隐患;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总局信用标注体系试点建设工作,探索拓展信用融资、信用数字产品等应用场景,提升服务监管、服务企业、服务发展水平。
文/图 南海融媒记者 李春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