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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劣!兄弟二人,双双被淄博警方抓获!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05 07:12:00    

非法捕鸟

反成“笼中鸟”

近日

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森林警察大队

查获一起非法狩猎案

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


黄豆鸟,学名棕头鸦雀,性格活泼大胆,不怕人,看起来呆萌可爱,系《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重要科学、重要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的“三有”动物。



据了解,南方多地有斗黄豆鸟的习俗,利益的驱使下就会衍生出斗鸟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李氏兄弟二人热衷“斗鸟”,从一开始单纯的喜好,逐渐从中发现了“商机”,计划捕猎黄豆鸟进行售卖。


兄弟二人利用“媒鸟”和“踏笼”等工具在山林中设计陷阱,开启了“早出晚归”的“捕猎生活”。“媒鸟”的叫声、带机关的“踏笼”……黄豆鸟纷纷落入兄弟二人的“圈套”。“稇载而归”的兄弟二人随即在社交群内进行出售获利。



“无本万利”的生意刚做了没几天,李氏兄弟就被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的民警抓获。当场查获非法猎捕的“黄豆鸟”43只,作案工具数件。经讯问,二人供述非法狩猎野生黄豆鸟达700余只,涉案价值20余万元。2025年5月29日,李氏兄弟二人涉嫌非法狩猎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机关对查获的“黄豆鸟”放生


警方提醒

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淄川公安分局始终保持对涉林及野生动植物犯罪高压震慑态势,坚决严厉打击相关犯罪行为。同时面向社会征集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线索,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形成全民参与、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警民携手共同守护淄川自然生态环境。

法律链接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来源:淄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