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规定,甘肃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3日0时起,将陇南市、天水市、平凉市、庆阳市4市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调整为洪水防御III级应急响应。
据甘肃省气象局《重大气象信息专报》(2025年甘气第11期),7月2日至5日,我省陇东南及陇中有大到暴雨过程,累积雨量60至100毫米,最大可达100至160毫米。7月2日23时,甘肃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预计7月2日23时至3日23时,陇南市(武都区、成县、文县、康县、西和县、徽县、两当县),天水市(秦州区、麦积区、清水县、张家川县),平凉市(崆峒区、泾川县、崇信县、华亭市、庄浪县),庆阳市(西峰区、庆城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等地区发生山洪灾害可能性大(橙色预警)。
省水利厅要求各相关市县水务(水保)部门加强压紧压实防御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监测预报、会商分析和值班值守,着力强化水库(水电站)、淤地坝安全度汛和科学调度,切实抓好中小河流和山洪沟道洪水防御、堤防巡查防守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来源:新甘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