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民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在原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孤儿资助范围,精简、明确了申请流程,在资金发放形式上更加灵活,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绩效管理机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办法》明确,“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从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资金中列支。受助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前被认定为孤儿身份;二是未被收养;三是年满18周岁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连续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以及普通高校中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连续就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残疾孤儿被收养后,符合第三个条件的,纳入本项目资助范围。
《办法》规定,社会散居孤儿或被收养的残疾孤儿年满18周岁后符合资助条件的,应由本人向孤儿身份认定地或被收养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民政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助学金应通过社会化方式发放,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到受助人本人银行账户。具体发放频次由省级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
《办法》要求,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应通过调取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内的数字档案,常态化开展助学信息核查比对和动态监管,精准掌握受助人变化情况,强化事前准入、事中监督、事后追溯的全过程管理。

彩票公益金让越来越多的困境儿童得到资助
“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从民政部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资金中列支,由民政部组织,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实施,为符合条件的受助人就学提供资金支持。项目旨在进一步健全孤儿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受教育权力,践行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
2019年至2021年,民政部共安排资金8.04亿元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受益孤儿达8.04万人次。2022年,“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受益孤儿达24288人。根据《民政部2023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当年共有40753万元民政部本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以及用于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设施设备配置。
自实施以来,“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助力孤儿福利保障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项目取得了明显的政策成效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与我国当前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形成有效衔接,保障了孤儿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来源:《国家彩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