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ST人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5月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部函[2025]第19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拟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2024年4月22日,因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3.87亿元,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5年4月30日,你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4.04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触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 9.3.12 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五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本所拟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自律监管听证程序细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你公司有权申请听证或者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提出申请,并载明具体事项及理由。提出陈述和申辩的,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相关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如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将转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挂牌转让,涉及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公告。
(企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