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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法院 | 以多元解纷“压舱石”之用筑牢平安守护“防火墙”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7 19:25:00    

近日,西安市碑林区西何社区一桩涉及名誉侵权及人身伤害的纠纷成功化解。碑林法院联合公安、社区组成调解组,以法律专业为矛、司法温情为盾,推动涉事双方何某与孙某家庭达成和解,生动展现了法院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定分止争的核心作用,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写下法治注脚。

矛盾激化:谣言引发“连锁反应”

3月下旬,社区居民何某质疑物业收费不透明,存在多收费的情况,多次向上级部门反映相关问题。在经上级部门核查未多收费的情况下,何某在小区多处场合散布孙某多收物业费等不实言论,导致孙某名誉受损,后又与孙某父亲发生激烈冲突,殴打孙父致其受伤住院。

多元解纷:专业调解破“双重困局”

案件发生后,西何社区第一时间启动联动响应机制,党支部书记赵建力说明具体事实情况后,碑林法院民一庭立即指派干警张融、袁超与太白路派出所民警岳涛、社区党支部书记赵建力组成调解组,针对“名誉侵权+人身损害”复合型矛盾精准施策:

1、法律定调,厘清责任

派出所民警向何某明确诽谤他人及打架斗殴均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张融法官则迅速梳理案件脉络,向何某、孙某及其家属普及民法典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保护)、第1165条(侵权责任)等条款,向何某明确指出其行为已构成侵权,若拒绝调解可能面临诉讼及刑事责任风险,从而为调解奠定法律基础。

2、情理交融,修复关系

针对孙某因谣言承受的心理压力及职业损失,张融法官协助社区对孙某进行疏导,并指导其依法保留追究名誉侵权责任的权利。同时,赵建力书记将何某及其家人、孙某及其家人约到一起,邀请居民小组组长见证,与法院干警和派出所民警一道从“邻里相处之道”切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何某逐步认识到错误。何某向孙某公开致歉,并承诺在小区张贴致歉信,当场赔偿孙父医疗费、营养费,向孙某支付名誉损失费,孙家接受道歉并撤回报案。

前端治理:司法力量筑牢“防火墙”

“碑林法院与社区一同组成调解组,帮助社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践行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老百姓也心服口服,太感谢法院同志了!”,赵建力书记说。此次调解的成功,凸显了法院在多元解纷中的“压舱石”作用。案件虽已调解,但治本之策在于预防,碑林法院将继续用实际行动将“无讼社区”创建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广度、力度和深度,推动司法服务与基层治理进一步融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是法治化。法院人既要当“裁判员”,更要当好“法治辅导员”,让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心中的行为标尺。碑林法院与社区一道正将"枫桥经验"转化为群众可感可知的平安守护,让法治与温情共同浇灌社区和谐之花。



作者| 袁超

编辑| 李娟

责编| 马宁

审核| 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