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获悉,其发布通知就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有关政策征求意见建议。
具体内容如下——
一、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二、提高贷款额度。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50%。
三、支持又提又贷。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同时还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四、支持代际互助。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可提取本人父母、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五、鼓励由租转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还可办理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或偿还保障性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六、加大租房支持。缴存人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根据该政策起草说明,该政策主要内容为——
(一)加大贷款支持。购买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即由现行的单人60万元、双人100万元提高至单人90万元、双人150万元。
(二)强化政策集成。在推出降首付、提额度增量政策的同时,持续实施好又提又贷、购房提取代际互助、由租转购、租房据实提取等存量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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